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賃合同有效期限是多久

當事人約定了租賃期限的,爲定期租賃;未約定租賃期限的,爲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而未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視爲不定期租賃。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均不得超過20年。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