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競爭行爲的特點是什麼

不正當競爭行爲的特點是什麼

不正當競爭行爲,是指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採取非法的或者有悖於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手段和方式,與其他經營者相競爭的行爲。

該行爲的主體是從事市場交易活動的經營者;客觀上實施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禁止的不正當競爭手段;行爲足以使用戶或消費者誤認。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爲,引人誤認爲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

(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