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折舊年限是多久

運輸工具折舊年限是多久

運輸工具折舊年限是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爲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爲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爲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爲4年;

(五)電子設備,爲3年。

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餘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