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器設備折舊年限是多少年

機器設備折舊年限是多少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爲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爲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爲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爲4年;

(五)電子設備,爲3年。

機械設備可以按上面第三項來進行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