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明朝僧官制度的知識

關於明朝僧官制度的知識

明代僧官制度是朱元璋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產物,僧官制度從中央到地方形成一整套完整的系統,僧官在管理佛教事務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各僧司衙門配合禮部做好全國的佛教管理工作,明代僧官制度與世俗官僚制度相適應,具有鮮明的時代烙印。

明朝的僧官是針對對西藏喇嘛教僧人來說的,由朝廷任免各教派首領,相當於衛所的指揮使、同知、通判等官。最高僧官是法王,任烏思藏都指揮使,世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