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官制是怎麼樣的

明朝的官制是怎麼樣的

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選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明朝官制分兩部分,選官制度和任官制度。明朝官制分爲中樞、地方、軍事官制三部分。爲了加強皇權,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了沿用已久的三省制,亦罷宰相職,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明首創的內閣則成爲六部之上的中央最高行政機構。地方官制,明朝共設省、府、縣三級行政機構。軍事官制,明朝設錦衣衛,武官第一次掌有監察百官萬民之權。明朝官制在漢、唐舊制的基礎上,又有所發展,其官制影響一直延續到清朝,甚至是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