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房產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土地的使用性質不同,可租用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就不同。住宅類最長不超過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最長不超過50年,商業、旅遊、娛樂類最長不超過4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屋仍可以安全使用,補交土地出讓金即可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如國家需要收回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