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對正在營業的商鋪如何賠償

拆遷對正在營業的商鋪如何賠償

拆遷對正在營業的商鋪的賠償包括替代土地的價差損失;經營損失,停業停產損失;地上物,即房屋、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損失;搬遷費用;解聘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等。

引用法規:《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