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房拆遷如何賠償

使用權房拆遷如何賠償

使用權房也叫公房,其產權是歸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個人只有使用或承租權限,不得私自轉讓,也不得出租、出售房屋。

使用權房按產權歸屬可以分爲兩種:

1、單位產權的使用權房,大都是原產權單位按照過去的政策,以福利分房的形式分給職工居住使用。因此對於單位產權的使用權房,拆遷賠償應當詢問原產權單位的意見。

2、房管所產權的使用權房。

對於使用權房房主來說,使用權房爲單位或房管所所有,與使用權房主是長期租賃關係,貨幣補償金的20%支付給被拆遷人,80%和增加的建築面積補貼支付給房屋承租,除承租人外其他人無權主張拆遷補償,房屋的承租人以租賃證記載爲準與戶籍登記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