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房子怎樣變更承租人

使用權房子怎樣變更承租人

使用權房子變更承租人到產權單位辦理變更就可以,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使用權房變更承租人有什麼條件:

1、公房承租人就更的條件包括租賃合同到期。

2、承租人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3、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4、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等。

第三十一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1、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覈不符合續租條件的。

2、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並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3、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