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服怎麼辦

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服怎麼辦

徵地補償是指國家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棚戶區實行徵收或徵用,並按照被徵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服,可先向政府申請協調,協調不成的,再由批准徵地的政府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再向法院起訴。

《行政複議法》第13條規定,關於對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