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安置的基本原則是:1、保障失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原則2、間接補償原則3、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4、平等原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