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費用由誰承擔

房屋過戶費用由誰承擔

房屋過戶費用由賣房人承擔,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是房屋交易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而《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既然房屋產權過戶是賣房人的法定義務,相應的費用也依法應由賣房人承擔。因此,過戶發生的費用,雙方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按法定交納。一般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營業稅。過戶發生的費用,雙方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按法定交納。一般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營業稅。房產過戶需要買賣雙方攜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買賣合同到房管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