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確定的合同有:1、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2、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訂立的合同;3、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而訂立的合同。【法律依據】根據《合同法》第47條,合同的相對人可以催告限制民事行爲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