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行政行爲有哪些

具體行政行爲有哪些

具體行政行爲有:

1.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相對人的申請,通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依法賦予相對人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者實施某種行爲的法律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爲。

2.行政處罰是指具有法定管轄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爲。

3.行政強制:行政強制包括兩種,一是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爲了預防或制止正在發展或可能發生的違法行爲、危險狀態以及不利後果,或者爲了保全證據、確保案件查處工作的順利進行而對相對人的人身自由、財產予以強行限制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爲。

4.行政徵收是指行政機關根據法律規定,以強制方式取得相對方財產所有權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爲。

5.行政給付是指行政機關對公民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或其他特殊情況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賦予其一定的物質權益或與物質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