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買賣合同生效的要件有:1、對行爲人所擁有的資格的確認;2、對行爲人所表示的意思的確認;3、對合同上面的內容的確認;4、合同自交付時發生效力。【法律依據】根據《物權法》第二十三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