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賣如何處理

一房多賣如何處理

一房多賣的情況,按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可要求出售商雙倍返還已付房款並賠償損失.

“一房多賣”處理如下:

第一,已經辦理過戶手續的購房人獲得商品房的所有權。商品房作爲不動產,其所有權的轉移必須登記,而且是以登記爲生效要件。

凡是辦理的過戶登記的購房人已經合法取得了該商品房的所有權,其他購房人不能對其主張權利。

當然,如果辦理過戶手續的購房人是與房屋出賣人惡意勾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過戶的,其他購房人可以主張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因該合同取得的房屋應當返還。

第二,未辦理過戶登記的其他購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賣人的違約責任。未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的商品房買賣,僅僅使買賣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權並沒有轉移。

所以,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法律依據:《物權法》第20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爲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