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多重買賣如何處理

商品房多重買賣如何處理

一、如果是購買人與出賣人串通簽訂買賣合同的,則可以認定該買賣合同無效。

二、如果沒有上述情況的處理方式如下:

1、有購房者已經辦理產權過戶的,優先於其他買受人取得該商品房的所有權。其他買受人可以可以去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均爲辦理過戶手續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辦理備案登記的買受人優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權。

3、各買受人既未辦理產權登記,又未辦理合同備案的,則誰佔有該商品房誰就可以優先取得該標的物的所有權;也不存在先佔事實的,以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併經人民法院執行實現債權人的買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5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