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實一房多賣

如何查實一房多賣

1、購房人可通過詢問承租人或賣家、出租屋管理部門等途徑查實所購的房屋是否已經有人租賃,如果有人租賃,應當確認承租人是否是已經與賣家簽訂買賣合同或者承租人是否已經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等事項,如有承租人已經與賣家簽訂買賣合同或者承租人未放棄優先購買權,購房人最好別再購買該房。因爲前兩者行爲很可能變相構成“一房多賣”。

2、在預售房買賣方面,買房人在買房時務必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確保所購房屋是在預售許可範圍之內,不要貿然交付房款。在二手房買賣方面,購房者要調查所購房屋的產權,必要時,可提存房屋產權證,也應儘可能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記後再向賣家支付房款,並在交易後及時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