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擔保法》第15條規定,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範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根據《擔保法》第15條規定,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範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