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審查就是按照法律法規以及當事人的約定對合同的內容、格式進行審覈。
合同審查主要審查以下事項:
1、合同主體的審查
審查合同主體時,應重點審查是否具備簽訂及履行合同的資格。
2、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
應按照合同的性質,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款有無遺漏,各條款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切實可行。
3、合同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我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九條、《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4、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審查
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時,要特別注意我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和一些特別法的相應規定。
5、合同內容的合理性審查。
6、審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規範。
7、審查合同簽訂的手續和形式是否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