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對科舉制進行了怎樣的改革

宋代對科舉制進行了怎樣的改革

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革,首先,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範圍。宋代進士分爲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等;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對於屢考不第的考生,允許他們在遇到皇帝策試時,報名參加附試,叫特奏名。而且宋代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級考試制度。

科舉制度是中國及受中國影響的周邊國家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士子應舉,原則上允許自己報名參加,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長官特別推薦,這一點是科舉制最主要的特點,也是與察舉制最根本的區別。部分歷史學家考證證明科舉制開始於唐朝。部分歷史學家認爲科舉制開始於隋朝。科舉從開創至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爲止(世界上最後一屆科舉考試結束於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後經歷一千三百餘年。科舉制度的主要考試都是定期的舉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