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出生證需要什麼材料和什麼步驟

補出生證需要什麼材料和什麼步驟

補出生證需要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以及父母雙方戶口簿及身份證。

步驟如下:

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要求補發,應向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委託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二)父母雙方戶口簿及身份證。

1、經覈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

2、未辦理戶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

3、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4、具體補發程序由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相關資料由補發機構登記備案,永久保存。

《出生醫學證明》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爲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