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轉讓土地使用證,轉讓之後由新持有人去辦理房產證。
過戶需要的材料:
1、單位轉讓需提交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書、身份證複印件以及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複印件覈對原件);
2、個人轉讓需提交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3、轉讓方的土地使用證或合法權屬證明材料(正本);
4、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的產權證明;
5、標有受讓方名稱、面積、座標的用地圖;
6、具有土地評估資質評估機構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書;
7、土地登記申請書;
8、閒置土地審查登記表;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行政劃撥用地轉讓);
10、經鑑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11、若是司法裁決的提交民事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12、公開交易的提交拍賣(招標、掛牌)成交確認書原件;
13、土地使用權交易成交證明書(由土地交易鑑證機構出具);
14、其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