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行政訴訟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1、提交起訴書正本一份,並按被告行政機關的數目提供相應的副本。

2、證明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 原告爲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 原告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

3、受委託代爲起訴的,應提交原告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寫明委託事項、權限、期限及聯繫電話。 公民代理的,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律師代理的,同時提交律師事務所的公函和律師執業證件的複印件。

4、證明行政法律關係存在的材料。

5、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的,應當提交複議機關的決定或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證明。

6、行政賠償案件中,原告應當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爲造成損害的事實提供證據。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