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立案要準備的材料有:一、起訴狀;二、主體資格證明;三、起訴證據材料;四、授權委託書;五、起訴費證明。【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