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怎麼弄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起訴離婚怎麼弄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4)結婚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