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項目包括哪些

司法鑑定項目包括哪些

司法鑑定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文書、印章類鑑定;

2、親子鑑定;

3、法醫臨牀鑑定;

4、法醫物證學鑑定;

5、法醫病理學鑑定死亡原因鑑定、死亡方式鑑定、醫療糾紛、屍表檢查、屍體解剖等;

6、法醫毒物學鑑定;

7、微量物證鑑定。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對外委託司法鑑定管理規定》

第三條、人民法院司法鑑定機構建立社會鑑定機構和鑑定人(以下簡稱鑑定人)名冊,根據鑑定對象對專業技術的要求,隨機選擇和委託鑑定人進行司法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