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是出讓的意思是什麼

土地使用證是出讓的意思是什麼

土地使用證是沒辦法出讓的,是我們通過出讓這種方法獲得了國有土地使用權之後再去辦理土地使用證的,隨後可以再轉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意思就是向國土資源部交了土地出讓費以後,國土資源部把國有土地使用權交給當事人使用的一種行爲。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準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百分之三十上繳中央財政,百分之七十留給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都專項用於耕地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