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司法解釋

夫妻感情破裂司法解釋

夫妻感情破裂司法解釋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款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爲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爲,且難以治癒的,視爲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