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執行仲裁裁決的情況是:1、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2、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異議的;3、作爲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承擔義務的;4、作爲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認爲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況。【法律依據】根據《仲裁法》第64條,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裁決,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