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仲裁機構有哪些
仲裁機構是指當事人根據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給約定的某一常設仲裁機構所進行的仲裁。主要類型如下:1、常設仲裁機構:有國際性的或區域性的,有全國性的,還有附設在特定行業內的專業性仲裁機構。它們都有一套機構和人員,負責...
仲裁機構是指當事人根據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給約定的某一常設仲裁機構所進行的仲裁。主要類型如下:1、常設仲裁機構:有國際性的或區域性的,有全國性的,還有附設在特定行業內的專業性仲裁機構。它們都有一套機構和人員,負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規定,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第四十八條規定,勞動...
代通知金勞動仲裁申請時效是一年,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經濟仲裁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符合條件的可以中止、中斷、或延長。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法律依據】根...
勞動者可申請仲裁的情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爭議的範圍有: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仲裁規則準據法的確定方式是:1、當事人選擇適用的法律。當事人在仲裁協議中選擇的解決爭議所適用的程序法和實體法對仲裁協議本身也適用;2、仲裁地法或裁決作出地法。當事人未選擇仲裁協議準據法的,應直接適用或推定適用...
1、是採取仲裁方式解決糾紛還是採取訴訟解決糾紛完全由當事人雙方來決定;2、向哪個仲裁機構提出仲裁完全由雙方協商選定,仲裁不實行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當事人可以選擇任何一家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解決糾紛;3、仲裁庭的組...
勞動仲裁的範圍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
勞動爭議仲裁時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爭議發生後一年之內,勞動者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履行義務。【法律依據】根據《...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
1、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及申請執行需要的其他材料。2、向人民法院提交勞動仲裁裁決書原件。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範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法律依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四條仲裁庭對追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
申請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供下面這些證據和材料:(1)勞動爭議申請書。(2)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3)勞動者的身份證複印件。(4)證據資料,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考勤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如果用人單位掌握管理與爭議事項有...
勞動仲裁強制執行要注意以下問題:1、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及申請執行需要的其他材料。2、向人民法院提交勞動仲裁裁決書原件。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範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
1、勞動爭議發生(註明: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身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當事人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勞動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一裁終局制度是勞動爭議經仲裁庭裁決後即行終結的制度。勞動仲裁只有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
外地公司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是按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糾紛由合同簽訂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原則,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也可以由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有關仲裁條款中約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
1、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2、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3、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仲裁是指由勞...
二者區別如下:1、適用對象不同。經濟仲裁適用於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經濟糾紛關係;勞動仲裁適用於個人與單位之間勞動關係。2、設立依據不同。經濟仲裁機構是依照《仲裁法》的規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組建的專門處理經濟糾紛的...
它是指由買賣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在爭議之後,達成書面協議,自願將他們之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的爭議交給雙方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裁決。裁決對雙方當事人都有約束力,雙方必須執行。通過仲裁解決國際貨物買賣過程中出現...
按照相關規定下列情形不予受理:一、申請人不具有主體資格。二、申請人與申請仲裁的爭議無直接利害關係;申請人不是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當事人;申請人不是死亡職工的法定繼承人及利害關係人。三、爭議內容不屬於勞動人事...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仲裁從立案到結案是45天,特殊情況可由院長批准延長15天,因此一般開庭後沒有中止中斷情形的,45天可以出仲裁結果。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
申請勞動仲裁的風險有:1、仲裁請求不當的風險;2、超過仲裁時效的風險;3、逾期改變仲裁請求的風險;4、不按時出庭的風險;5、舉證不能的風險;6、不按時交納仲裁費用的風險;7、不當行爲的風險。【法律依據】根據《勞動爭議調解...
終局裁決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審理終結時對當事人提交的全部實體爭議所作的、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對於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和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或因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