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資料

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資料

申請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供下面這些證據和材料:

(1)勞動爭議申請書。

(2)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

(3)勞動者的身份證複印件。

(4)證據資料,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考勤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如果用人單位掌握管理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就由用人單位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掌握的勞動者檔案、工資發放、社保費繳納記錄、勞動保護提供情況等材料,要承擔不利後果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