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裁決在哪些情況下會中止

拆遷裁決在哪些情況下會中止

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並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

根據《仲裁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拆遷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決並書面告知當事人:

(一)發現新的需要查證的事實;

(二)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爲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

(三)作爲自然人的申請人死亡,需等待其近親屬表明是否參加裁決的;

(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中止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