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和處理

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認定和處理

共同債務的認定有以下情形:

1、爲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2、一方或雙方爲履行法定撫養子女或贍養老人等義務所負的債務。

3、爲一方或雙方教育、培訓所負的債務。

4、夫妻共同爲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5、雙方約定的共同債務。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