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和質權哪個優先

抵押權和質權哪個優先

《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九條,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並存時,抵押權人優先於質權人受償。同一財產抵押權與留置權並存時,留置權人優先於抵押權人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