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權和質押權的區別有哪些

質權和質押權的區別有哪些

質權和質押權兩者並不存在區別,一般情況下經常會將質押權縮寫爲質權。質權又分爲動產質權和權利質權,而這兩種纔是不同類型的質權。質權是擔保的一種方式,指債權人與債務人或債務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協商訂立書面合同的方式,移轉債務人或者債務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的佔有,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價款優先受償。

質權的特徵如下:

(1)質權的標的物只能是動產和權利,而不能是不動產。

(2)質權是以債權人佔有質物爲要件的擔保物權。質權以出質人移交質押的財產佔有爲成立要件,也以債權人佔有質押財產爲存續要件,質權人將質物返還於出質人後,以其質權對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六十三條

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爲出質人,債權人爲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爲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