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書一般由哪幾個部分構成

建議書一般由哪幾個部分構成

1、標題:一般只寫“建議書”三個字,有時爲了突出建議的具體內容,可以寫《關於×××的建議書》,題目要寫在第一行的中間,字體要大些;

2、稱呼:提出的建議希望得到哪些人的響應,稱呼就寫那些人,要寫在第二行頂格,後面加冒號;

3、正文:就是建議的內容,從第三行空兩格開始寫,先寫提出建議的理由,再寫建議的具體內容,如果內容較多,可以分條寫;

4、署名:在右下角寫出建議人的姓名,即提出建議的團體的名稱或個人的名字;

5、日期:寫在建議人姓名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