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行爲有哪些

事實行爲有哪些

包括違約行爲、不當得利行爲正當防衛行爲、緊急避險行爲。事實行爲,是指行爲人不具有設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係的意圖,但依照法律的規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爲。

事實行爲的構成不要求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而民事行爲以行爲人具有民事行爲能力爲生效條件。如:先佔、加工、無因管理行爲、遺失物的拾得行爲、埋藏物的發現行爲以及債權標的物的給付行爲等均屬於事實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