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勞務公司簽定勞動合同如何解除

與勞務公司簽定勞動合同如何解除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