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證據證明標準

刑事訴訟證據證明標準

我國刑事訴訟中,認定被告人有罪的證明標準是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具體是指符合以下要求:

1、據以定案的證據具有關聯性;2.據以定案的證據具有可採性;3.屬於犯罪構成各要件的事實均有相應的證據加以證明;4.所有證據在總體上已足以對所要證明的案件事實得出確定無疑的結論,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