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土地使用證丟失了怎麼辦

住宅土地使用證丟失了怎麼辦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辦理對象主要是各類規劃區內的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

土地使用證丟失到當地土地主管部門(土地局)登記掛失,然後拿着相應的材料去登報,再拿着報紙回土地局就可以補辦土地證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負責保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