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怎麼辦

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怎麼辦

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應當儘快申請補辦,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一般正常補辦的流程是: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5、委託書委託人受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

6、單位正式申請在結束語中載明:本單位提供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如有不符,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土地登記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0號,2007年11月28日)第七十七條:“土地權利證書滅失、遺失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在指定媒體上刊登滅失、遺失聲明後,方可申請補發。補發的土地權利證書應當註明“補發”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