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使用證補辦流程一般分爲四步:
第一、向所在鄉鎮的土地管理所遞交補辦土地使用證的申請;
第二、當地相關部門會派人前去核實自發證起房子是否保持現狀及有沒有擴建;
第三、相關部門覈實確認後,需要登報說明遺失情況;
第四、按當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攜帶資料前去補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