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產還債。2、當事人協商清償債務。3、訴訟清償債務:協商償債是私力救濟的手段,而法院的強制償債是公力救濟。4、兼併清債。5、債轉股。6、申請債權保全。7、行使擔保物權。【法律依據】根據《合同法》第100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