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一、新婚姻法關於事實婚姻的規定:事實婚姻的構成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爲始於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3、同居雙方1994年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二、新婚姻法關於事實婚姻的規定:事實婚姻的效力

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前,未辦結婚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羣衆也認爲是夫妻關係的,如同居時或者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爲事實婚姻。

2、1994年2月1日以後凡不登記結婚的,應一律明確規定爲無效婚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