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消防行政處罰的有哪些情形

不予消防行政處罰的有哪些情形

不予消防行政處罰的情形:

1、不滿14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爲的不予行政處罰;

2、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爲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時有違法行爲的,不予處罰;

4、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爲的,或者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爲有立功表現的,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爲危害後果的,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爲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爲的,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