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裏的東西壞了誰掏維修費

出租房裏的東西壞了誰掏維修費

很多人租房子住都是由房東配好傢俱電器的,那麼出租房裏的東西壞了誰掏維修費,今天就讓來爲大家講解一下。

《租賃治安管理條例》中規定,房東有維修義務,但不能一概而論。具體需結合實際情況:

1、因租客人爲使用情況導致物品需要維修的,由租客負責維修,可以要求房東配合。

租客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房東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2、因物品老化導致需要維修的,由房東負責維修,電器類(在保質期)可由產品廠家上門維修,租客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房東在合理期限內維修,房東不履行維修義務時,租客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房東負擔。

因維修租賃物影響租客居住使用,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如果房屋嚴重影響租客使用,租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房東按照合同賠償。

總而言之,自然老損、管道老化等造成的自然損壞,由房東來承擔費用。一般牆體、水電管道等都屬此列。當租戶入住後的人爲損壞,維修費用由其自行承擔。具體界定可以找物業或中介上門查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