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東西損壞誰負責

租房東西損壞誰負責

出租人應當對出租的房屋及其設施、設備定期檢查,及時維修、養護,保證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如未及時修繕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出租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同時,承租人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使用房屋。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房屋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修復。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