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到期房產如何處理

土地使用權到期房產如何處理

土地使用權到期房產的處理是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衆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